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稿》明确,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 年10 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 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2025 年底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
来源:中财网
作者:陈青青 姚键
事项: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稿》明确,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 年10 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 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2025 年底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
评论:
非电改造再加速,钢铁行业吹响全面超净排放改造号角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环保部制定了三年作战计划,其中非电领域的改造是重要抓手,钢铁是非电的大头。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钢铁等行业超净排放改造”;年初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河北、河南省此前已率先启动了钢铁超净排放改造。此次生态环境部出台全国性的钢铁超净排放改造征求意见稿,吹响了钢铁行业全面超净排放改造的号角。此前市场预期钢铁的超净排放改造主要在京津冀和东部沿海区域进行,对全面实行钢铁超净排放改造仍有争议,此次方案在全国范围推广略超预期。征求意见稿对于京津冀等区域给出了2 年半左右的时间,显示政府对于钢铁行业超净排放改造已经比较有信心,技术上可行,行业普遍具备了接受能力。
具体目标明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企业分别对待。该工作方案要求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 年10 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 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2025 年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并且指出,力争2020 年底前完成钢铁产能改造4.8亿吨,2022 年底前完成5.8 亿吨,2025 年前完成改造9 亿吨。
配套支持政策有力。除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外,各级财政也要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另外,提出对完成改造的企业提供电价支持,对于未完成改造的企业提高电价。此外,意见稿还从税收、融资和限产等方面提出了推动措施,对未完成的改造的加大限产。提高了产能淘汰标准,其中烧结机淘汰标准由原来的90 平米提高到130 平米;高炉淘汰标准由原来的400 立方米提高到1000 立方米;焦化不仅规定了炭化室不得小于4.3 米,而且规定了运行寿命不超过10 年。
标准一再提升,显示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
原实行旧国标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SO2/NOx 为40/120/300mg/Nm3。2017 年8 月,环境保护部《关于征求〈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 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中提出,修改烧结机头烟气特别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16%的条件下,颗粒物/SO2/NOx 为20/50/100mg/Nm3。该标准尚未正式开始实施,此次生态环保部又进一步大幅度加严了排放限值。全面进行超净排放改造,颗粒物/SO2/NOx 标准为10/35/50 mg/Nm3。目前,这一标准已经严于全球大部分国家对烧结和球团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韩国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200mg/立方米,浦项钢铁做到169mg;台湾中钢能够将氮氧化物排放值降低到85mg/立方米。
干法将有望成为钢铁超净排放改造主流的技术路径根据2016 年环统数据,92.2%左右的烧结机机头(含竖炉)烟气目前采用湿法(石灰石、石灰石膏法或氧化镁法)脱硫工艺。湿法脱硫的技术此前在电力行业普遍使用,但基本上难以满足钢铁超净排放改造的需求。湿法采用的石膏在治理电力行业单一二氧化硫时较为有效,但是冶金行业烟气中含有氯化氢、氟化氢等物质,需要综合治理,石膏比较难应对。当前已经实行较为有效的技术方案为三种:
半干法+SCR: 660 平米的烧结机,投资合计2.6 亿元左右,约合40 万元/平米投资;
半干法+COA 臭氧脱硝:龙净环保在梅钢项目采用;660 平米的烧结机,总投资1.8 亿元,约合27 万/平米。
干法+活性焦:上海宝钢项目、河钢邯钢项目采用。其中上海宝钢项目,660 平米的烧结机,3.8 亿元的总投资,约57 万/平米;邯钢项目,投资约55 万/平米。
钢铁企业较为分散,所用矿石品质也不尽相同,预计各种技术路线都有望占据一定的市场空间,但干法技术有望成为主流。从市场占有率来看,我们预计半干法脱硫+scr 脱硝技术仍较多采用(预计约50%),半干法脱硫+臭氧脱硝总体成本较低(预计约占30%),活性焦预计能占20%左右市场空间。
钢铁超净改造600 亿市场空间加速释放
此次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时间较为紧迫,对于京津冀、长三角和汾渭平原只给出了2 年半左右的改造时间,要求在2020 年10 月前完成改造。
钢铁行业超净排放改造主要由烧结机和转炉组成。此前改造只强调烧结环节,本次行动计划强调全流程的污染控制,增加投资比较大的还有转炉一次除尘环节。
烧结机改造:我们用2017 年的生铁的产量(不能用粗钢,粗钢=生铁+废钢)推算烧结机的总量。我们假设平均每1.6 吨铁矿生产一吨生铁,而铁矿中仅有75%是烧结矿,而1 平米烧结机大概年产1.1 万吨烧结矿,产能利用率为90%测算,按照55 万元/平米的烧结机超净改造投入计算。我们预计整体市场空间为474 亿元,2020/2022/2025 年分别要完成315/113/46 亿元。
转炉改造:我们用2017 年的粗钢的产量推算转炉总量。按照100 吨转炉,年产115 万吨,除尘需要投资1500 万计算,吨钢投资约13 元计算。我们预计整体市场空间为108 亿元,2020/2022/2025 年分别要完成71/26/11 亿元。
总体来看,预计未来三年每年新增订单100-150 亿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稿》明确,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 年10 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 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2025 年底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
来源:中财网
作者:陈青青 姚键
事项: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稿》明确,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 年10 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 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2025 年底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
评论:
非电改造再加速,钢铁行业吹响全面超净排放改造号角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环保部制定了三年作战计划,其中非电领域的改造是重要抓手,钢铁是非电的大头。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钢铁等行业超净排放改造”;年初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河北、河南省此前已率先启动了钢铁超净排放改造。此次生态环境部出台全国性的钢铁超净排放改造征求意见稿,吹响了钢铁行业全面超净排放改造的号角。此前市场预期钢铁的超净排放改造主要在京津冀和东部沿海区域进行,对全面实行钢铁超净排放改造仍有争议,此次方案在全国范围推广略超预期。征求意见稿对于京津冀等区域给出了2 年半左右的时间,显示政府对于钢铁行业超净排放改造已经比较有信心,技术上可行,行业普遍具备了接受能力。
具体目标明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企业分别对待。该工作方案要求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 年10 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 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2025 年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并且指出,力争2020 年底前完成钢铁产能改造4.8亿吨,2022 年底前完成5.8 亿吨,2025 年前完成改造9 亿吨。
配套支持政策有力。除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外,各级财政也要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另外,提出对完成改造的企业提供电价支持,对于未完成改造的企业提高电价。此外,意见稿还从税收、融资和限产等方面提出了推动措施,对未完成的改造的加大限产。提高了产能淘汰标准,其中烧结机淘汰标准由原来的90 平米提高到130 平米;高炉淘汰标准由原来的400 立方米提高到1000 立方米;焦化不仅规定了炭化室不得小于4.3 米,而且规定了运行寿命不超过10 年。
标准一再提升,显示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
原实行旧国标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SO2/NOx 为40/120/300mg/Nm3。2017 年8 月,环境保护部《关于征求〈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 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中提出,修改烧结机头烟气特别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16%的条件下,颗粒物/SO2/NOx 为20/50/100mg/Nm3。该标准尚未正式开始实施,此次生态环保部又进一步大幅度加严了排放限值。全面进行超净排放改造,颗粒物/SO2/NOx 标准为10/35/50 mg/Nm3。目前,这一标准已经严于全球大部分国家对烧结和球团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韩国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200mg/立方米,浦项钢铁做到169mg;台湾中钢能够将氮氧化物排放值降低到85mg/立方米。
干法将有望成为钢铁超净排放改造主流的技术路径根据2016 年环统数据,92.2%左右的烧结机机头(含竖炉)烟气目前采用湿法(石灰石、石灰石膏法或氧化镁法)脱硫工艺。湿法脱硫的技术此前在电力行业普遍使用,但基本上难以满足钢铁超净排放改造的需求。湿法采用的石膏在治理电力行业单一二氧化硫时较为有效,但是冶金行业烟气中含有氯化氢、氟化氢等物质,需要综合治理,石膏比较难应对。当前已经实行较为有效的技术方案为三种:
半干法+SCR: 660 平米的烧结机,投资合计2.6 亿元左右,约合40 万元/平米投资;
半干法+COA 臭氧脱硝:龙净环保在梅钢项目采用;660 平米的烧结机,总投资1.8 亿元,约合27 万/平米。
干法+活性焦:上海宝钢项目、河钢邯钢项目采用。其中上海宝钢项目,660 平米的烧结机,3.8 亿元的总投资,约57 万/平米;邯钢项目,投资约55 万/平米。
钢铁企业较为分散,所用矿石品质也不尽相同,预计各种技术路线都有望占据一定的市场空间,但干法技术有望成为主流。从市场占有率来看,我们预计半干法脱硫+scr 脱硝技术仍较多采用(预计约50%),半干法脱硫+臭氧脱硝总体成本较低(预计约占30%),活性焦预计能占20%左右市场空间。
钢铁超净改造600 亿市场空间加速释放
此次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时间较为紧迫,对于京津冀、长三角和汾渭平原只给出了2 年半左右的改造时间,要求在2020 年10 月前完成改造。
钢铁行业超净排放改造主要由烧结机和转炉组成。此前改造只强调烧结环节,本次行动计划强调全流程的污染控制,增加投资比较大的还有转炉一次除尘环节。
烧结机改造:我们用2017 年的生铁的产量(不能用粗钢,粗钢=生铁+废钢)推算烧结机的总量。我们假设平均每1.6 吨铁矿生产一吨生铁,而铁矿中仅有75%是烧结矿,而1 平米烧结机大概年产1.1 万吨烧结矿,产能利用率为90%测算,按照55 万元/平米的烧结机超净改造投入计算。我们预计整体市场空间为474 亿元,2020/2022/2025 年分别要完成315/113/46 亿元。
转炉改造:我们用2017 年的粗钢的产量推算转炉总量。按照100 吨转炉,年产115 万吨,除尘需要投资1500 万计算,吨钢投资约13 元计算。我们预计整体市场空间为108 亿元,2020/2022/2025 年分别要完成71/26/11 亿元。
总体来看,预计未来三年每年新增订单100-150 亿元。